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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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1
这本书我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去看完,不过我在前两个月加三星期都在划水,在最后一个星期的时候才静下心把这书看完。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阅读前期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自己真的不懂什么英国幽默又或者自己思维层次还不够深,无法将书里面两种甚至多种的价值观有很好的区分,导致前期后期出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不过在知乎里面也有看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分析,勉勉强强也能梳理一点东西。
一、 爱情
关于爱情,我就不提斯特克里兰这个无情的人了,即使他在我下面文字中会有些许描述,但是在语言镜头中,下面的主角不是他。斯特克利兰一生大概有三位女子,三段情,而在我看来前两位爱的并不是斯特克里兰这一个人,她们爱的更多是自己。特别是第一任,爱的就是她的幻想,一旦轨道偏移,就想着去改变真人,这是一件特别可笑的事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包容,不仅能包容好的也能包容坏的,像是爱塔一样,不去过多打扰,给足了彼此空间,让爱的那个人活得更像他自己。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觉得特别有道理:
感情易在日久生情,难在小心经营。
有感觉无感情,最终不过是,开始时,适逢其会,分开时,天各一方。(第一任)
有感情无感觉,最终不过是,在一起时心意难平,分开时又决议难定。(第二任)
这也是为什么斯特克里兰在面对爱塔恳求——留下在他身边照顾,他会心软。文中这样描述:
“如果别人选择离开,让他们走好了,可是我不会离开你的,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如果你离开了我,我会吊死在屋后的那棵大树上,我对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有种不屈不饶的倔强劲。她已经不是那个驯服、软弱的土著小姑娘,而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已经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无论你去哪,我都跟着你。”
片刻之间,斯特克里兰的铁石心肠被动摇和软化,眼睛里含着泪,慢慢地顺着脸颊流下……
二、 梦想无高低贵贱
有的人想一生顺顺遂遂,偏安一隅而知足常乐;有的人想突破自我,渴望直面生活的崎岖。两种生活,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无好无坏。做自己想做的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无人能去评判是非。
生活有许许多多的意难平,如果自己能在20岁前、(30岁40岁都没有问题)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想要过怎么样的生活,想要成为怎么样的人,能像斯特克里兰那样洒脱其实真的就够了。与其碌碌终身,不如活着像他一样明明白白。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他,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他的勇气,“包含着对自己一直道德体系的抛弃,包含对他们责任的否定,包含对别人伤害的不屑(这是我不喜欢他的一点),这种内心的纠结,远远大于了物质的贫瘠。”
三、 对于梦想的态度
之前在打辩论赛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梦想进行深入解刨而输掉了比赛。师兄说的很对,梦想是可以让自己舍弃生命去追求的一个渴望,穷极一生都要去弄懂的,去实现的东西。像斯特克里兰在画画这个“魔鬼”的驱动下,舍弃手中的六便士,逃离英国,去巴黎追寻他的白月光。没错在追寻的过程中,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无法可视化,我们无法得知我们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所以我们才会说要放弃。但是我们忽视了一点,我们是因为热爱所以才要追逐它,当我们投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报酬,能否被认可,收入是否同努力成正比都已经不重要了。
这读书笔记还真是草草收笔,只能说自己真的很弱,无法将心里面想要表达的说出来。其实这本书是我打完辩论后看完的,最后一场我是替别人上的,只有两天时间准备,关于梦想的。现在就挺后悔当初没有提早看完这本书吧,始终意难平,不过现在也挺好继续加油吧。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2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
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
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3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毛姆所写的一部小说,讲了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的故事,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阅读了《月亮与六便士》之后的感想吧。 书的内容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果然有很多人读完这本书就告诉我们应该勇敢追寻自己的崇高理想,不要在乎他人的眼光,然后全盘否定安定体面的生活方式及现今社会状况,一本正经地给自己灌鸡汤。 考虑问题的逻辑从来不应该是简单的是或否 首先,作为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社会青年,大家的普遍状态是的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但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者又是自己能力有所欠缺,甚至自己也犹犹豫豫不太确定到底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我这时候看了这本书,脑子一热,就觉得我不管我要追求自由,你们不懂我,这个社会太世俗太虚伪了。非要等现实给自己来一巴掌才能幡然醒悟。 思特里克兰德会有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既可以无视社会舆论,也可以完全不在乎物质享受,本质上就是对这个社会无所求!他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这种纯粹的喜爱,拼搏奋斗是为了好工作,好生活,或者说是选择的权利,努力也都是想要一个结果的。我们的兴趣爱好也只是被称为兴趣爱好,如果真的达到他那种程度,我们根本不会自责和懊悔过去的不作为,然后发誓要好好努力;而是会像网瘾少年沉迷于吃鸡游戏一样无法自拔。生活中对于我们来说有意思,有价值的事情太多了,父母,朋友,甚至逛街吃饭,玩玩游戏,追追剧都在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普通人更重要的分清主次,追求利益最大化。想要更好的生活,可是觉得努力奋斗太辛苦,目标其实没那么重要,安于现状也没什么不可以;如果不甘心就这样下去,对世界还是充满好奇,那多去尝试也值得肯定,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没有对错高低之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本心。 想要诗和远方,不妨先安顿好眼前的“苟且”生活。做好本职工作,不给家人增添负担;然后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财力精力,慢慢的打磨自己;最后无论结果好坏,都能自己承担。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4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5 看到它的名字,我脑中已经浮现了关于这本书种.种猜想。理想与现实,高尚与卑鄙,精神家园与世俗纷争……不过这些半身落入俗套的冲突对决依然深深吸引我前往探寻。后来,我倒吸一口凉气,想再翻一遍却拿不动它。 我一开始对斯特里克兰抱有着这样的看法:我不喜欢这个人,厌恶他冷漠戏谑的神情。他本是一个不严格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生活被形容:“虽然平凡但也不恩惠”、“一条缓缓流过的小溪,蜿蜒过绿草如茵的牧场”,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们许多人向往并所最后归属的那样。但他抛弃社会,偏离轨迹。他平静地、突然地、简洁地反转,老到如一个经验丰富、细致的杀手,更像熟练的医生,为过往的生活打个结,再见!天,他到底藏得多深! 直到我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实际上,我嫉妒他找到热爱至极的追求。 他的才华——说不上是——毕竟学习画图基本笔法都十分笨拙——不是天赋。我惊叹他明知自己不是艺术天才(也许他清楚),后来的道路凶险异常、必然(对,我认为是必然)招致死亡。他的想法一落地,你就明白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他这样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贫穷,他不需要别人赞美,他孤独,他不需要朋友——诗人有时还需要朋友呢。但,请让我用“爱着”去形容他吧。这样的“爱”是烈火啊,不安的烈火,孤独的烈火,烧毁一切的烈火!他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为烈火烧亮的道路活着!啊,多让人着迷。借用原书的一句话描述他,必将是“斯特里克兰是个可憎的人,可我一直觉得他这个可憎的人很伟大。”。 于是我颤抖着问自己:若是某一天,伟大的梦想选中了我,我愿不愿意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穷尽一生去追求? 首先,平庸的我不愿意。并不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但我身上着实有他人的牵挂。我此时不是为自己而活,将来也必定有更多牵丝线。但即使与像父母这样最亲近的人,大概也不会理解我的想法。他们会哭泣,悲伤。我没有理由去做这样过分的事情。但是,我又在平静中隐隐感到不安。我能听到在心底一个微弱低沉的声音悄悄说:“我愿意。”这种感觉就像航行于暴风雨前夜的蓝得让人窒息的深邃大海中。当我确定这声音真实又正不断放大,我知道了,我一直在期许这一天的到来。我很想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自己本身的意义。那一天就是我找到答案的时候。或许这一天不会选中我的灵魂,但我仍然热切盼望。这并不矛盾,因为“渺小和伟大,恶毒和善良,仇恨和爱意是可以在同一颗心里并不悖的。” 这样好像有点“命运论”,不够清醒。不过,现在的我连便士都捡不到,却在这里大谈见到月亮后该怎么办,到是十分羞愧了。 打开又合上蓝色封皮,不由得叹一口气,拿了搁置一旁的作业写起来。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6 两天前得到一个消息,于我是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是晴天霹雳。窗外秋意正浓,银杏树灿烂地黄着,在阳光下拼命眨眼睛以讨人们的欢喜,而我却只注意到了被风吹落的叶子,有时候一片一片在空中打几个旋然后无声地落下,有时候许多树叶集体逃离树干,带着沙沙的响声落到了地面......我的心情随着这些树叶跌落到了谷底。这种时候我往往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外界隔离,慢慢消化我的焦虑、担心与绝望。 窗边的小桌上放着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知道月亮代表理想和希望,六便士代表现实,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正是理想与现实相悖的问题,于是翻开书读将起来。渐渐地我的思想被毛姆带到了20世纪初的伦敦,随他参加伦敦热闹的社交,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跟着他来到巴黎、来到澳大利亚的小岛塔希提......我的心情也随着书页的翻动跌宕起伏,时而兴奋,时而绝望,时而好奇,时而期待。当我读完书的最后一页,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奇怪的是我却看见了树叶摇曳,仿佛舞台上身着金黄舞裙的舞女正在谢幕。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离开是一种选择,就像春天树叶重回枝头,这没有对与错,更没有希望与绝望。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中年人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叫初心)放弃当下安逸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家出走。然后他遭遇贫穷,饥饿,无处安身,病痛折磨等百般困窘,但他都毫不在意,也从不后悔,最终,他得到了他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故事其实很套路化,用第一人称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与众不同的一生。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与坚持我不以为奇,好奇的是他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理想“画画”吗?如果是这样他应该很珍惜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不是,他将作品随意丢在墙角,随意送与他人。他在乎的是画画过程,享受的是内心深处所希望的-宁静与美。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想这部作品作者终究想要表述的是这些问题。 毛姆说“从事自己最想做的工作,生活在让自己开心的状态下、自己心安理得,这样算是把人生给搞砸了吗?还是要成为知名的外科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得美娇娘,这样才算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赋予人生的意义、你对社会的要求,以及你对自己的要求。”这句话让我很受益。我的苦恼我的焦虑都来自儿子的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跟我希望的正好相悖,于是我担心他的将来。是呀,儿子的人生在于他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我对他的要求,惟愿他将来做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7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读后感月亮与六便士100字篇8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每一个人都被囚禁于铁塔,个人的思想永远独立而不受侵犯。于是我们以语言,以符号,以艺术呐喊理智的美妙,而我们的灵魂是不同的,因此也只能踽踽独行。与他人指尖相触,却永不心灵相通——世俗成了纯洁的罪人,仿佛就如这个独立而又别致的灵魂,永远保持着对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与人之凡俗的不屑与蔑视。可他是痛苦的,他挣扎于精神至高的自我与躯体的欢愉间无法解脱。 安逸有序的幸福并不被他的血液所接纳,查尔斯对于嶙峋怪石与急流险滩的渴望发自于精神,来源于艺术。旁人避之不及的旅程他甘之如饴,惮怕并未如黑暗般笼罩他的灵魂,他的向往是桀骜不驯,是不平凡——他在不惜一切地追寻壮美伟大之物。 所谓清高自傲,所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所谓遗世独立。这些在语文习题中写得厌了的词句,却是正因确有其事而确有其词的。 他属于火山口,他属于天空。 查尔斯保持着对自己绝对的骄傲,而又对最终的那个“存在”保持着他“愚诚”的渴望,就如水滴融入大海,一粒火星欣喜如狂地没入烈火随后化为灰烬,跟熔岩喷薄,触摸天空,最终与世界的根源,与他的精神本我融为一体。 生命始于虚无,并注定归于虚无。它或许是一种信仰上的存在,一种真理,本质,如同世界起源那样简单而又复杂的存在。它是值得一个敏感细腻的灵魂为之倾倒、崇敬、沉醉、迷恋的存在——于是查尔斯在生命的终点为它殉道,为他一生的狂热与追求殉道。 如同文中之“我”所说,他就像一位永不止步的朝圣者,不停地在寻找一处心中的圣地,寻找高深莫测的涅槃。可人却是群居动物,就算怎么样走到边缘的地带,依是分离不了的,因此“我”所感到的对他无法抗拒的同情,或肃穆而悲,抑或轻佻而讽,都蕴含其浓厚而复杂的情感。因为其如飞蛾扑火,但他知道自己会体无完肤,却也义无反顾地剖心泣血,化为火焰。 海德格尔说“向死而生”。只有死亡的鼻尖才能让我们感受到生的紧迫。一旦死亡的阴影稍稍放下他的爪子,我们立刻恢复自己的败家子本性。骄纵,懒惰,懦弱,缩在自我的临时棚户里得过且过,偶尔避想窗外远处的地平线上,有一个自我在勇敢奔跑,脚下的道路充满危险并因危险而瑰丽。而那个自我或许便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野性灵魂。 藏在静谧冰河六千里贫瘠土地下的心脏满腔炽热,要将积雪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