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请示_请示的种类、格式及写作要求
请示,是一种下级向上级请示批准,是本级别无权限进行运作由上一级进行审批的一种公文形式,请示在企事业单位用处非常广泛,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请示的写法、请示的种类、请示的格式以及请示的写作要求。一、请示的种类
请示的内容多种多样,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章时,对有关精神把握不准或有疑问时,请示上级明确解释的;
2.请求上级批准,要求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某一问题或某一事件的;
3.对原无规定,需要变通或难于执行,以及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进行某种处理,需请示上级核准和审批的;
4.对有意见分歧,无法统一认识,有待上级机关做出裁决的;
5.通过实际调查,对某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推广经验办法,需要报请上级答复的;等等。
二、请示的格式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等部分构成,有的还可以编制发文字号。请示的规范式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个要素构成;有的用简略式标题,即由事由、文种构成。一般采用“关于XXX的请示”这样的形式。
另外。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公文文体,不可将两者混用,以“关于XXX的请示报告”作标题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在标题的下面顶格书写主送单位的名称,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末尾用冒号。
2.正文
请示的正文,大体上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结语三部分内容构成。^
请示缘由,即请示正文的开头部分,一般简要写明提出请示的原因、背景或依据等。然后用惯用语自然地转入请示事项部分。
请示事项,即请示正文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清要求上级机关予以指示、批准、答复的具体问题和事项。叙述要简明准确、抓住重点,理由要充分,分析要具体,提出的办法、意见及建议要切实可行。如事项较多,可以分条设段地阐述,以便于上级机关准确、及时地作出判断和掌握情况,并予以批复。
请示结束语是指针对文中内容,语气中肯地再次提出请求。常用的结束语有“以上请示,请予批准”、“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批示”、“特此请示,请批复”等。
3.落款和曰期
落款处写明发文机关名称,落款下写清发文的具体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三、写请示的要求
1.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请示的中心内容要突出,事项必须集中,以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批示、回复,而不应内容庞杂或一文多事。
2.请示应在事前,不能先斩后奏,以避免工作中造成不必要的偏差或失误。在正常情况下,这是必须要做到的。
要切实遵守隶属关系的行文规定,逐级进行请示。遇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报越过机关。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上报公文,应根据内容写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一般由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的问题。
屯行文语言要通俗,用词分寸要得当;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要明确、具体、可行,富有针对性;口气要谦逊,切不可言辞激烈、生硬要挟或废话连篇。